(来源:淄博环保)
为充分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宏观引领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促进项目环评提质增效,助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推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对符合要求的产业园区,实施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入驻产业园区的建设项目分类优化环评手续办理。
免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坚持“名录之外无环评”,对未纳入名录的建设项目,免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优化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对纳入《淄博市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名录(试行)》的36类建设项目环评,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管理。推进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鼓励同一园区、同一类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联合编制一本环评文件,单个项目不再开展环评。
简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建设项目,在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将规划环环评结论作为重要依据,可以通过直接引用、减少环境影响评价章节等方式进行简化。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做好园区做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政策宣传,做好符合要求园区认定等工作,积极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优化办、快速办、高效办,助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来源:许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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