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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家连带承担企业环境行政处罚的50%

环保管家环保管家 了解环保 2022-07-02 294 0

“环保管家”服务单位考核办法

环保管家连带承担企业环境行政处罚的50%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环保管家”单位根据职责对企业的环保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及产污治污情况进行管理,同时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

第二条 “环保管家”单位提供管理服务须实事求是,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在监测数据、运维台账、其他管理数据等进行弄虚作假、人为更改,保证数据真实性、有效性。

第三条 “环保管家”单位要建立与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日常沟通机制,及时反馈管理信息。

第二章 机构和制度建设

第四条 “环保管家”单位需具备相关环境保护资质证书(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设计、环境监理、环保咨询等),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需按项目要求配备不少于10人(人员组成应全部是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50%以上人员是中高级环保职称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用的管理用车,相关资料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第五条 “环保管家”单位要制定和完善管理服务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制定问题发现和抄告制度、问题跟踪管理工作制度和应急管理响应制度等,相关制度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第三章 合同履行

第六条 能与管理企业进行“责任共担”,若因“环保管家”服务不到位导致企业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的,承诺连带承担50%的行政处罚。

第七条 主动为管理企业投保“绿色保险”,由保险机构对管理企业因环保处罚需整改的费用进行适当比例赔付。

第八条 “环保管家”单位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开展管理工作。重点对企业环评制度履行情况、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设施运行记录、台帐记录进行指导。

第九条 指导企业做好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包括日常定期巡查和突发事件临时核查,掌握环境质量隐患点和风险点,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督促企业落实。

第十条 协助企业做好危废管理工作,结合市生态环境局的“小微企业危废管理平台”,督促企业合法合规设置危废仓库,并由具备资质的危废品运输和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提升危废管理水平,消除危废带来的环境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 “环保管家”单位每年至少开展2 次以上环保业务集中式培训,帮助企业培训设施操作人员和环保管理人员。对于管理过程中发现的企业环保工作人员的操作问题,要在现场及时提出并帮助企业整改。

第四章 考核

第十二条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相关科室组成督查组, 不定期对“环保管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环保管家”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每半年度开展一次。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分为生态环境部门考评、街道满意度评价、企业满意度评价,其中企业满意度评价按服务企业家数百分比抽取20%企业进行考核打分。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第十四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机构、人员、设备的履约情况;

(二)企业环保合规性排查情况;

(三)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维排查情况;

(四)企业环境风险管控情况;

(五)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六)及时录入“环保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平台情况。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设优秀(85 分以上,含85分)、合格(60-84分之间)、不合格(60 分以下)。

第十六条 出现以下情况的,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一)合同中未体现“责任共担”相关字样;

(二)无故不为管理企业投保“绿色保险”;

(三)无故不履行职责,故意拖延日常管理工作;

(四)其他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职业道德不良的行为。

第十七条 考评结果运用。当年度被评为优秀的“环保管家”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将减少对其所管理企业的检查频次;当年度被评为不合格的“环保管家”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将通报给街道、相关企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负责解释, 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考核评分表

2.企业对“环保管家”服务满意度评价表

3.街道对“环保管家”服务满意度评价表

附件1

考核评分表

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

得分

机构和制度建设(30分)

1

建有专门的“环保管家”管理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

2

制订年度“环保管家”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环保管家”工作。

2

3

按合同约定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高工人数等限制酌情减分)

10

4

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问题发现和抄告制度、问题跟踪管理工作制度、应急管理工作制度等)。

3

5

企业整改通知单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资料。

5

6

建立与台州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日常沟通机制,及时反馈监管信息。

5

履约情况(55分)

7

推进企业“一企一档”的建设;企业档案完整规范。

5

8

梳理企业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执行情况、环保验收情况。

5

9

规范企业环保管理基础台账,督促建立责任制。

5

10

对未履行相应手续的项目进行梳理,协助企业向审批部门及时补交相关材料

5

11

规范企业固废、危废收集、储存、处置,规范台账资料。

5

12

排查厂内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及贮存情况,结合企业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出完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和建议。

5

13

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进行复查并定期汇总检查。

5

14

对企业日常监测信息、依排污许可证开展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频率及时间节点等情况进行排查并提出针对性意见。

5

15

定期开展环保培训。

5

16

协助企业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5

17

排查企业问题包含以上内容但不限于这些问题,且问题提出后整改落实情况到位的。

5

其他

(10分)

18

协助台州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处理信访投诉、处置突发环境事故及完成布置的其他工作。

2

19

及时录入“环保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平台情况

3

20

街道和企业对“环保管家”服务满意度为很满意的,一次加1分,不满意或者投诉一次扣1分,加分扣分最高不超过10分。

10

附加考核

21

因履职不到位、失误导致企业发生较大以上环境事故或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1 起扣5分

22

被区级、市级、省级表彰一次分别加3分、6分、9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3

“环保管家”单位建设企业网络信息化服务平台管理的,加5分。

合计

100

附件2

企业对“环保管家”服务满意度评价表

机构名称

服务内容

测评人(单位)

(盖章、签字)

联系方式

测评内容

基本分

测评结果

评分标准

很满意

85-100

在合同或协议时间内,按照要求,很好完成“环保管家”工作;并且服务成果质量高,收费优惠;服务态度好。

满意

75-84

在合同或协议时间内,按照要求,较好完成“环保管家”工作;并且服务成果质量较好,各项费用的收取能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收费标准合理收取;服务态度较好。

基本满意

60-74

在合同或协议时间内,按照要求,基本完成“环保管家”工作;服务成果质量一般,各项费用的收取基本能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收费标准合理收取;服务态度一般。

不满意

60分以下

没有在承诺期限内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环保管家”服务工作;服务成果质量差,给业主造成损失;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设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服务态度较差。

注:1、本表由服务对象客观公正的在“测评结果”栏中进行测评。2、本表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发放、回收、汇总。

附件3

街道对“环保管家”服务满意度评价表

机构名称

服务内容

街道

(盖章)

联系人/电话

测评内容

基本分

测评结果

评分标准

很满意

85-100

在合同或协议时间内,按照要求,很好完成“环保管家”工作;并且服务成果质量高;服务态度好。

满意

75-84

在合同或协议时间内,按照要求,较好完成“环保管家”工作;并且服务成果质量较好;服务态度较好。

基本满意

60-74

在合同或协议时间内,按照要求,基本完成“环保管家”工作;服务成果质量一般;服务态度一般。

不满意

60分以下

没有在承诺期限内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环保管家”服务工作;服务成果质量差,给业主造成损失;服务态度较差。

注:1、本表由街道办事处客观公正的在“测评结果”栏中进行测评。2、本表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发放、回收、汇总。

☀素材来源:椒江区人民政府;汇编整理:VOCs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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